索引号: | 027/2021-00235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4-11-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置顶]南通市居民区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申报指南 |
索引号: | 027/2021-00235 |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
发布日期: | 2024-11-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置顶]南通市居民区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申报指南 |
[置顶]南通市居民区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申报指南
2024年10月29日,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江苏省地下汽车库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区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符合此管理规定的可以统一由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单位至我办申请报装居民小区自用电动汽车充电桩。
所需申报材料如下:(相关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南通市居民区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该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复印件)和该车位使用人的车位租赁协议(复印件);
4.《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使用承诺书》(人防使用管理单位、车位使用人均需提供);
5.该人防工程距离本次申请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效合规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申请单位检查是否符合《江苏省地下汽车库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区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苏消委发〔2024〕43号)要求的《自检表》;
6.提供供电公司出具的从外部电源至该充电桩集中表箱的配电线路走向示意图;提供从该充电桩车位末端至充电桩集中表箱的配电线路走向平面图和示意图。
★材料中所需表格及相应证明材料模板可参考附件——申报资料范本。
咨询和办理业务处室:设施管理处;
地址:崇川区濠西路1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1008;
联系电话:0513-85799963、0513-85160048。
附件:1、《江苏省地下汽车库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区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2、申报资料范本
3、申报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