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
南通友谊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曾于2008年签订《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合同》并同时办理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合同使用期限为10年,合同到期后未续办使用证。在此期间,你公司向友谊家园小区业主出租人防车位使用权期限超过10年,在合同到期后实际长期处于收益状态,仍负有对友谊家园人防工程的法定维护管理责任。近期现场检查发现,友谊家园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到位,主要问题如下:
1.汽车坡道入口两侧护栏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工程内存在私拉乱接线缆,部分电线裸露;
3.部分风管变形、破损,存在掉落风险;风机损坏,通风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4.部分应急照明设备损坏;
5.未按《南通市居民小区人防工程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便民服务指南》规定申请办理安装充电桩,多处人防车位存在擅自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的情况,且不符合《江苏省地下汽车库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区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苏消委办〔2024〕43号)的相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你公司作为人防工程停车位出租的实际受益人,应当履行人防维管责任,对上述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平时正常使用和安全。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中心。
联系地址:南通市和平桥街道跃龙路18号,联系电话:85799961。
南通市民防(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