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的定义
防空警报是城市防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用于抗灾救灾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和紧急报知,战时用于人民防空,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人民防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手段,在城市受到空袭威胁时鸣响的提醒人们防空的警报。
防空警报的分类和识别
按照警报发放时机,可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
预先警报
预先警报信号的作用是在城市可能遭到空袭的情况下,告知市民提前做好防空袭各项准备。
音响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
空袭警报信号的作用是在空袭已临近城市上空,空袭行动即将或已开始发生的情况下,告知市民迅速采取疏散、掩蔽等防护措施。
音响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
解除警报信号的作用是在空袭危险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告知市民可以进行消除空袭后果的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音响信号为: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鸣放防空警报的目的
鸣放防空警报的目的是使人民防空机构、专业队伍按照预案及时采取行动,使人民及时疏散、隐蔽,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持战争潜力,争取防空袭斗争的胜利。
防空警报的平时鸣放
防空警报的鸣放包括战时鸣放和平时鸣放。其中平时鸣放又包括三种情形,一种是抗灾救灾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和紧急报知,一种是政府每年组织的防空警报试鸣,一种是学校、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组织防空防灾应急演练时鸣放的防空警报信号。
政府每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的规定要求,每年的5月3日为济南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目的是纪念1928年5月3日发生在济南的“五三惨案”,警示广大市民勿忘国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我们应该怎么做
战时或演习的情况下
听到预告警报信号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天然气,带上必要的水、药品和有关证件,按照人民防空部门指定的地点,有计划的进行疏散;
听到空袭警报信号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附近的人防工程,并迅速关闭人防工程的防护门。来不及进入掩蔽工程的人员,应就地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隐蔽,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区等重要经济目标。
听到解除警报信号时,要在人民防空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有序撤离人防工程。
防空警报试鸣的情况下
在政府每年组织的防空警报试鸣日,以及学校、企业或其他单位组织防空防灾应急演练时,听到防空警报信号后,除参加演习演练的人员,其他人员应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关于防空警报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对防空警报作出了如下规定:
第四章 通信和警报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以迅速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有效地组织、指挥人民防空。
第三十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邮电部门、军队通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任务和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对人民防空通信实施保障。
第三十二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通信、警报网所需的电路、频率,邮电部门、军队通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予以保障;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方便条件,不得阻挠。
国家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混同。
第三十三条 通信、广播、电视系统,战时必须优先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第三十四条 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通报空中情报,协助训练有关专业人员。
第三十五条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第三十六条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服务。